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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6880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