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拓股份(6032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