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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6032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