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拓股份(6032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及《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