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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601699)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lu'an EEDlu'an EED(SH:601699)2025-08-27 10:4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潞安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权限、职责,是董事会 审查、评议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