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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600834) - 申通地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七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 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要做到审慎、 规范、公开、透明。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持续关注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