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传媒(603999) -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