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688222) -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四)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