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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3008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 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