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迈特(30136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 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组织,以协议约定 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