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 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合法、审慎、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