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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SHAREATESHAREATE(SH:688257)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