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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Tonhe TECH.Tonhe TECH.(SZ:300491)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向审计委 员会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 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