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 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除 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 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