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