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60326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 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 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