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合盛硅业(6032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 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