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603260)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