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6032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简称"信息披露工作")适用本办法,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 司")及分公司。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