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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NeuSoftNeuSoft(SH:600718)2025-08-27 13: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公司与第四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