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NeuSoftNeuSoft(SH:600718)2025-08-27 13: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 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负责人,以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