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