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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600990) - 四创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Sun CreateSun Create(SH:600990)2025-08-27 13:03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流转,明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重大信息报告职责和保密责任,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和事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可能 接触知悉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