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600990) - 四创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 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含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方)进行资金融通, 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主体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 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