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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600990) - 四创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Sun CreateSun Create(SH:600990)2025-08-27 13:03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与本议事规则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