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履职工作细则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子公司董事履职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子公司董事管理,促 进和保障董事勤勉履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粤桂股份任命,在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控股、参 股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董事管理原则 第四条 提级管理原则。合理划分股东(会)、董事与经理层的职权,对董 事的履职行权采取适当提级管理原则,并在公司章程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 董事的职权。 第五条 夯实章程基础。加强公司章程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中董事、 股东(会)的职权条款,并依法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董事设立范围 子公司董事履职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由上级单位实施运营管控、委托代管; (三)市场化程度较低,目标客户和市场比较稳定; (四)拟实施重组、对外转让或停业、清算注销; (五)无实际经营活动。 子企业中的境外企业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参照执行。 第四章 股东(会)、董事职权 第七条 依据《公司法》第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