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三)权责对等。董事会明确被授权主体的各项权责,被授权主体应按照相 应的工作规则和有关管理制度,忠实、勤勉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 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股 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粤桂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将章程规定的部分董事会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被授权主体行使。 第四条 授权的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合规。董事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授权。 (二)适度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适当适度授权,兼顾决策效率,提升 授权的执行效果。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和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法定职权外的其他职权,且 经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