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和《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