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300381)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公司董事工作 积极性,保证全体董事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特制订《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 调整。 (一) 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 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在公司担任日常经营管理职务 的董事。 第三条 外部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 80,000 元人民币(税后)。 第四条 内部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 贴。 第五条 外部董事的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于 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每月计算发放。 第六条 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