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30066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