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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规范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 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