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3006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科锐国际 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