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300662)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 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