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300662) - 关联交易制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科锐 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