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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委托他人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