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3005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