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