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300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 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的实际状况,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