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