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它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担保的审查与控制 第六条 公司决定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公司 财务部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对担保事项风险进行分析、评 估,财务部应要求申请担保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分析: (一)申请担保单位的基本资料; 第 1 页 共 6 页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