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