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 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 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