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9名组成人员中,至少应包括3名独立董事, 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