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秘书可指定证 券事务部有关工作人员协助其处理有关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