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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3013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 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 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 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 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 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