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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3002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_2025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兴源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 的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四名。独立 董事的有关职权和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依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