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 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支 机构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 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 布。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