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