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1 第一条 为保证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