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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3001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TofflonTofflon(SZ:300171)2025-08-27 13:08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 ...